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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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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重庆胡某贩卖毒品罪一案集体讨论

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胡某在吴某安排下运输毒品,并于2016年5月从张某处购买270克氯胺酮,后7公安从吴某身上搜出氯胺酮0.87克,从胡某车上查获7克。胡某和吴某被公安人员现场抓获。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主要就以下争议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讨论:其一,会见时胡某提出自己曾遭刑讯逼供,并因此换过衣服,对于此是否提出非法取证;其二,胡某在吴某家中被抓获,公安对胡某讯问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但公安在此之前并未掌握相关线索,胡某是否属于“形迹可疑型”自首。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经过认真讨论后,首先就自首问题表示赞同,认为胡某构成自首与司法实践相符合。其次针对非法证据的排除,所内律师认为综合全案考虑,供述反复不利于当事人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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