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徐某饮酒危险驾驶,二审认自首终改判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05-03
徐某危险驾驶一案,因前期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故没有引起重视,相当然的就认为一定是判处缓刑,一审没有委托律师,结果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三万元,后慕名找到智豪律师,律师一阵见血指出徐某具有法定的自首情节,后集体讨论制订了详细的自首辩护方案,二审得以改判。
本案的事实: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对方车主报警,却仍然留在原地等待,等待公安机关到来,即“能逃而不逃”,无拒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知他人报案而在原地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应视为“自动投案”。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刑,故徐某的情形符合法律对自首的规定,应依法认定徐某具有自首情节。
公诉人所提及的1、徐某是想跑而不能跑的事实,并没有证据证实。不能因为道路是单行道徐某就无法驾车逃跑,徐某完全可以自行逃跑,毕竟徐某是下午2点钟饮酒,睡了3个半小时才驾车,脑袋是比较清醒的。2、警察发现徐某喝酒的事实,也可以是徐某告诉了警察自己喝了酒,警察从而发现他喝了酒,此种供述不能否定徐某主动交代的事实。且参考《刑事审判参考》94期黄建忠危险驾驶一案,与本案情形相似,认定了自首。且徐某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对方的损失。
徐某在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了对方的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没有造成其他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徐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徐某上有高龄多病的父母需要赡养,下要独立抚养一个年仅3岁的孩子,是家里的顶梁柱,一旦被判实刑,整个家庭就会失去经济来源,尤其是尚未成年的孩子,生活无法自理,离不开父亲的照顾。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徐某依法适用缓刑更符合立法精神。
      后法院依法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对徐某依法改判,徐某对律师的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