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智豪律师接受李某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智豪律师两次和承办法官当面交换法律意见,同时多次于承办法官沟通本案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
2015年7月31日,智豪律师出庭参加李某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审庭审,在庭审前,为了避免李某因紧张而表述不清,智豪律师采取多种方式对李某进行开导。庭审中,智豪律师在法庭提问环节,将一些对案件有影响的关键问题,以发问的方式,引出李某及其他被告人对案件本身的陈述,在举证质证环节,智豪律师对公诉机关列举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同时,智豪律师也向法院提交了李某平时表现良好的品格证据、其协助抓捕其他同案犯的立功证据等。在法庭辩论环节,智豪律师主要就李某的涉案金额,李某是否获得分红利益,李某的作用地位,李某的认罪态度,李某的立功表现,坦白表现、退赃表现等进行罪轻辩护。
庭审后,智豪律师获得李某的好评,甚至获得了听审被害人的高度赞扬。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