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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麻某某经络调理涉诈骗 智豪律师举证人辩无罪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04-20
麻某某,男,1966年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重庆市某区。于2O14年1月8日被羁押,同月9日被刑事拘留,2月15日被逮捕。后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23日又被逮捕。
受害人称调理无效果,麻某某收巨款涉诈骗
本案受害人多名,在麻某某所开设的“理疗中心”和“按摩中心”进行经络方面的调理。每名受害人均向麻某某交纳数十万元不等的费用。但先后调理一年多后,受害人认为没有效果。有人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麻某某说的病,有的认为麻某某根本没有调理好其症状,于是报案称麻某某诈骗钱财。
 
康复者力陈麻某某有技术,委托智豪律师求洗冤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前来咨询的是经过麻某某调理后,认为麻某某技术高超,调理好她们病患的康复者。她们带着麻某某女儿前来咨询,并希望委托团队专业律师为麻某某辩护。
她们以自己亲身体验为例,详细地讲述了麻某某为她们调理前后的情况,认为麻某某技术太高超。那些所谓有受害人是因为调理后不愿意出钱才去报的案。认为麻某某被诈骗立案,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冤案。希望智豪律师为麻某某洗冤。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麻某某和到法院阅卷。就起诉书控的事实,麻某某承认自己虚构了些学习的经历,但是认为自己有技术。自己由于没有取得行医资格,因此没有说是治疗,主要是对一些人进行调理。对受害人所说的收取的费用没有争议,只是说自己并不是骗取他们的钱财。本来约定的费用还更高,这些人完全是在调理好后,不愿意付后面的款,才恶人先告状。
 
经络调理有无效,证人专家各说各
     起诉书指控: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期间,麻某某先后 “理疗中心”、“保健按摩中心”,向他人谎称自己是一名从事医疗工作的军人,经络学博士,曾多次出国留学,担任国家领导人保健医生,用伪造的上海医科大学毕业证书,中国中医研究院工作证,电脑合成的与国家领导人合影的照片等骗取被害人信任,称自己发明的“经络传导阻止术”能够治疗多种疾病。从面骗取多名被害人270余万元。
智豪律师仔细地梳理完全案的证据,认为本案是否属于诈骗,关键在于麻某某有没有技术。至于其有虚假的身份和经历,有些是别人以讹传讹,有的是虚假宣传。本案的证据中,只有一名专家证人称没有“经络传导阻止术”这种治疗方法,也没有听说地某麻麻这名专家。其所称的经络调理,不可能有那么夸张的效果。智豪团队经过讨论,认为专家证人的证词,实际上并没有证明麻某某究竟有没有技术,只是从一般常理上来推断。加上受害人的陈述,仍不足以说明麻某某有无技术。
通过与麻某某沟通,其究竟有没有调理好的人。麻某某认为,那些主动为他的案子奔波的康复者,都能证明他有技术。于是智豪律师申请这些人出庭作证。同时申请本案受害人出庭作证。
由于案件复杂,受害人没有出庭,经智豪律师申请或主动向法院提出要求出庭的康复者有十来人。这些证人在法庭上,均陈述了自己接受麻某某调理的情况,认为麻某某有技术。法庭前后三次开庭,多次延期。
   在法庭上,智豪律师精心准备辩护方案,力陈①麻某某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②麻某某客观上没有诈骗的行为:麻某某虚构部分身份只是一种夸大宣传的行为;③本案证据来看,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麻某某虚构调理技术:有多名证人证明麻某某的调理技术。
庭审之后,该案多次延期。据主审法官讲,本案的情况在全国都属首例。经过向上级法院请示,最终判定麻某某诈骗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罚金三十万元。
 
   反思:该案从结果来看,并不算成功,但智豪律师为本案所做的大量工作为委托人赞赏,麻某某表示感谢。在本案中,虽然后来法院又向针灸协议两位专家取证,但是两位专家仍然只是从专业知识和常理来做了说明,究竟麻某某有没有技术,其技术状况如何,仍然没有证明清楚。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仍然是证据不足,不能够认定诈骗。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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