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合同
诈骗罪与诈骗罪均属刑法中的独立罪名,但就刑法理论而言,
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罪,两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如何对两罪进行区分呢?
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一看行为人事前的履约能力。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必须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此签订合同时行为人事前有没有履约能力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看行为人事中的履约行为。非法占有的故意“既可以产生于经济合同订立之前,也可以产生于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一般而言,凡是诚心想履行合同的,在签订合同后,总会积极地创造条件去履行合同。即使不能履行,也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三看行为人事后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当行为人没有按约履行合同的原因难以判断时,可以把行为人对取得的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作为认定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一项依据。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