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恩来
唐恩来,男,汉族,中共党员,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司法实务多年,熟悉刑事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手法、证据要害和罪刑研判。
本人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注重职业品行,追求职业技能,毫厘必争。
本人参与办理的部分重大案件:
1. 张某涉嫌
受贿罪,涉案金额500余万,成功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 杨某涉嫌合同
诈骗罪,成功辩护,打掉金额170余万;
3. 黄某涉嫌诈骗罪,成功辩护,主观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获不起诉;
5. 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有期徒刑十个月;
6. 刘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缓刑;
7. 石某涉嫌信息卡诈骗罪,变更罪名为妨害信用卡管理,获缓刑;
9. 柯某涉嫌盗窃罪,打掉金额9万余元,获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10. 李某涉嫌强奸罪,成功辩护未遂;
11. 张某涉嫌诈骗罪,成功辩护从犯,获缓刑;
12. 张某涉嫌诈骗罪,成功辩护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获撤案;
13. 冯某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
14.梁某涉嫌非法拘禁,逮捕后成功取保,并获缓刑;
15.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明知证据不足,成功撤案;
16.羊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流水1200余万元,成功不起诉;
17.刘某某涉嫌诈骗罪,获缓刑;
18.罗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成功不起诉;
19.孙某涉嫌诈骗罪,主观明知证据不足,成功撤案;
20.姚某某涉嫌
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1900余万,证据不足,最终认定金额28万元;
21.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缓刑;
22.姚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2000余万,证据不足,最终认定金额400万元;
23.江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成功不起诉;
25.邓某某涉嫌诈骗罪,成功缓刑;
26.陈某某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最终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
27.曾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一审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二审成功改判3年;
28.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获利130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
29.李某某涉嫌单位
行贿罪,成功取保,并判处缓刑;
30.王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成功取保,并判处缓刑;
31.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成功取保。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