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被誉为刀尖上的舞者,一是在于我们为保全当事人的自由和生命,不惜与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器抗争,难度系数极高;二是在实行辩护的过程中,律师执业风险极大。这也导致很多法学生在毕业后,一般不会主动选择成为一名刑辩律师,这更让专业的刑辩律师更得尤为稀缺。
但我作为一名执业20多年、也坚持刑事辩护20多年的老刑辩律师,发自内心的认为,刑事辩护的魅力当之无愧是位列于其他专业之首!当辩护意见被采纳的那一刻,当事人踏出牢狱,从获新生的那一刻,是刑辩律师智慧结晶的体现,更是成功辩护的丰盛果实。作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期望最高的一类案件,当属为生命而战的死刑案件,如果能成功辩护,所获得的成就感更是任何案件都无法比拟的。
我所经手代理的案件,有不少是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或者无期的。但要说其中处理起来最艰难的、最没有辩护空间的,可能还要数潘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的案子。
潘某某到达某小区门口后,刚刚把毒品拿给下家、并从下家手中接过一包沉甸甸的现金正准备往副驾驶座位下方放时,公安机关一拥而上,抓了他个人赃并获。锁定潘某某运输毒品的事实有:车辆登记载明了所有人的信息、高速路卡口拍摄潘某某驾车的轨迹、过路加油站缴费的凭据…;锁定潘某某贩卖运输的事实有:没来得及删除的微信聊天、经过电子鉴定机构恢复出来的短信记录…;
我在执业生涯中带有些许完美主义,坚信查阅卷宗要历经五轮:第一次是皮毛、第二次是印象、第三次是了解、第四次是熟悉、第五次才能深入。虽然明知突破口难以寻找,但是我依然选择认真再认真,因为只有这样我觉得才对得起当事人如山的信任。
但遗憾的是,办理潘某某这个案件的禁毒支队真的下了狠功夫,对涉案人员的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的搜查扣押,以及对涉案毒品的封存、扣押、称量、鉴定等等程序做到了万无一失,无懈可击,见证人和同步录音录像也让我这种经验丰富、对程序违法异常敏感的老律师挑不出来半点瑕疵。再加上这7.5公斤的数量和足以称之“质量上乘”的纯度,一审法院判处潘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定罪错了吗?量刑重了吗?作为一名理性的法律人,好像还真不好说。
但再理性的法律人,也有内心柔软的一面。看到潘某某年近80的老母亲老泪纵横的在我办公桌旁一跪不起,拉都拉不上来,再看到潘某某的妻子拉扯着一对牙牙学语的双胞胎女儿,她的眼泪都哭干了,眼睛里不见一丝光彩,我确实从同情他们这一家人,真的想帮一帮这个家。
证据和事实方面没有突破,我不愿意就此放弃,看来我还得另辟蹊。
因为我相信,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也会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我的字典里面,没到最后一刻,坚决不放弃。我的执业理念告诉我:“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从潘某某本人的笔录上看,潘某某确实并非毒品源头,他是从一名云南上家手上拿的这些毒品,打算卖给这边的一个下家。由于毒资不够,潘某某还找人借了一部分钱,他本打算从下家处收了钱后马上还债,然后吃一笔差价。对此,潘某某也提供了毒品上家的一些证据线索,还对上家的电话号码等进行了辨认,但是上家目前并没有被公安机关抓获,还处于在逃的状态。
经过和潘某某的家人接触,我还了解到,潘某某并非是那种以贩毒为生、恶贯满盈的毒枭,他和妻子开了一家小小的修鞋铺,家里虽不富裕,但也不至于为了温饱发愁。这次他之所以以身犯险、踏入犯罪的深渊,是因为其中一个小孩突然得了一种血液上的怪病,他们一家人到省会城市挂了很多专家号,四处求医,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孩子透着析,妻子又不会修鞋,家庭和生活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了潘某某一个人身上。急需赚钱,这是潘某某涉毒犯罪的直接目的。得知这一消息,我当天晚上就决定启程去潘某某老家一探究竟。
潘某某的老家是一个贫困村,没修公路,没法开车,我下了高铁,又搭了个专线大巴,最后还是让一位村民开的摩托车才把我接到了目的地。下了车,我第一时间赶往潘某某小孩儿就诊过的医院,有些医院不认律师证,我把潘某某的家庭变故和接诊医生说了,苦苦哀求,才调取打印到病例;有些医院又条件非常有限,电子病历要么就是根本没有形成的设备,要么就是压根没存档,我又恳求医生客观回忆当时潘某某夫妻携女求医的大概经过,形成了询问笔录,并在经过医生同意的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自拍杆对整个对话进行了录音录像,证明证言取证手段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很多医生在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时,除了客观讲述孩子的病情,也或多或少流露出对潘某某一家人的同情,这样的言语,自然是真情流露,而真实的情感,更容易打动人心。
从医院取证回来后,我又转身前往村委会,想看看那里还有没有可以发掘的有用信息。我到了村委会的办公室,也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土瓦楼,村领导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我,说他们村几十年都不出一起刑事案件,更没看见过什么律师,看到我真是新鲜的很。小村落消息传的快,我刚到不一会儿,村委会门口就围了一圈看热闹的群众。我把潘某某的情况跟村长介绍之后,没想到村长情绪异常激动,一把拉住了我的手说:“我们只知道潘某某家里出事了,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潘某某是个好人啊!您可一定要救活他啊!”接着村长的话茬,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我大概了解了个全貌,原来潘某某两口子生意好的时候,还特意雇佣了一个聋哑人来看店,聋哑人家里一贫如洗,也没有家人,潘某某让他在店里什么也不用干,只管坐着耍,包他一日三餐,这件事广受村里人的赞扬。而且潘某某本人为人也非常亲厚和善,村里有老人把鞋子拿过来补,潘某某经常看到是老人家少收或者压根不收钱了。可以说,潘某某的“群众基础”还是非常不错的。听到这里,办案的思路有了,有这么多村民替他求情,何不写个联名信呢?在征得村干部和村民本人的同意后,我借了一张大白纸,让有意愿的村民用毛笔纷纷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心声并署名,摁上了鲜红的手印。把看热闹的村民工作做完后,我又去没到场的村民家挨个敲门,希望他们能够客观的表达自己对潘某某的想法。从一个村坝走到另一个村坝,往上看是漫天黄土飞扬,往下看是满脚的泥泞,二审的时间紧、任务重,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路过的有牛车有马车,凡是能节省点路途时间的,我给钱就上,实在没有交通工具我就一路小跑,终于在天彻底黑之前,把在家的村民都走了个遍,纸上的签名也写满了。
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在法庭上,原本认为毫无新证据、只有维持原判这一种可能的控方,在看到我拿出厚厚一沓病例后明显表情一愣,在我又从包里拿出那张展开后接近两米宽的大白纸后,所有人都惊呆了。诚然,品格证据跟量刑没有什么直接关联,在很多法律人眼中甚至就不能称之为证据,再加上取证程序可能不规范、或者不太客观,很多律师都放弃了从这方面努力。不努力就意味着放弃,努力了也许没有效果,但也许能发挥起死回生的神效。
我在潘某某所在的村里的两天一夜,所经历的风吹雨打换来了好结果,换来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是一家人的希望,
最终以二审法院一纸判决,认定潘某某并非恶贯满盈的毒枭、并非源头上家,本案根据具体情况,根据毒品案件座谈会议纪要的规定,对于潘某某这种并非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可以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潘某某终于活过来了,
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也沸腾了,我的案件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振奋人心的结果也离不开我们智豪律所坚持了十一年的每案必议制度(全部案件、全体律师、全面讨论),在其中讨论过程中激发全所律师的集体智慧。
看守所里很多在押人员纷纷写出的信件,职务犯罪的、经济犯罪的、
诈骗罪的、毒品犯罪的,各种当事人内容无一例外的是要委托我进行辩护代理。可以想象的是,他们看到潘某某的判决就像看到了自己案子上的希望,特别是潘某某的这种没有辩护空间的案件被我辩护出了一个大空间,最关键的是他们看到了我为了一个没有希望的案件披星戴月的“上山下乡”的责任心,同时,我也通过这个案子让更多的当事人及家属认识到,找一个敬业并且专业的律师是多么的重要。
虽然我现在在律协分管刑事业务,也为好几千的新人律师培训刑事业务。尽管这个案子已经过去几年了,但我今时今日想起,还是会时时勉励自己,刑事案件无小案,自由和生命都重要,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个人的人生,智者无畏、毫厘必争!我们智豪律师事务所名称就是根据这八个字中取名而来,做一名刑辩律师,我们为自由而战!为生命而战!为正义而战!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自豪!
作者: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重庆最佳刑辩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曾办理过引发全国关注的不雅视频赵某霞案,某省副省长职务犯罪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数件大案要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