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网站代理获利100万,辩护后成功砍至10万,最终缓刑
本文作者: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案情简介:当事人因为开设赌场被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刑事立案,后台数据显示获利金额高达100多万,经过张家豪律师团队的辩护,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仅认定10万获利,最终成功缓刑。
01我真的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啊!
本案的赌博平台包含体育类(如足球、篮球、排球等)、棋牌类以及在线发牌的真人百家L等赌博方式。当事人刘梓不仅自己参与赌博,还利用其代理身份推广赌博平台,以便从中获得提成——如果赌客输钱,能从输钱金额中抽取10%,如果赌客赢钱,将抽取赌博总流水的1%。
南岸区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前,已经掌握了刘梓所对应的代理账号的后台数据。后台数据显示,刘梓拥有1000多名下线赌客,总充值金额达5000多万,总提现金额为4000万。那么据推算,刘梓的获利金额至少为【5000万-4000万】*10%(提成比例)=100万。
但,刘梓始终强调自己明明只获利了10万左右。
此时,在获利金额方面,口供和客观证据间出现了巨大的差距。刘梓给张家豪律师团队倒苦水:“他们非说我赚了100多万,我真的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啊!”
出现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一般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刘梓没有讲实话!
02获利金额从100万砍至10万
张家豪律师团队接手本案后,进行了细致地阅卷,发现了本案的突破口:
1、该代理ID并非刘梓一人控制,还有一个名为“大赢家”的人也能控制。这意味着刘梓并未参与整个过程的所有操作,其实际参与的具体金额有限。另外,刘梓自述其于2022年就没有继续使用代理账号了。因此,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该代理ID的全部获利均由刘梓一人获得,不能排除“大赢家”从中获利的可能性;
2、刘梓在赌博平台绑定的银行卡的流水只有数十万,也能直接证实其提现获利的金额不足100万;
3、虽然公安机关提取到了后台数据,但是只有充值金额、提现金额、下线赌客人数等信息,并没有记录账号的获利情况,无法直接以100万金额推算为其获利金额。
所以,我们向检察院提出,本案的获利金额应当以当事人自认的10万为准,而非后台数据推算的100万元。
03极力争取缓刑
在本案中,刘梓作为平台代理,他主要推广平台链接,发展下线赌客,获取提成,而非直接控制或操作赌博资金。我们提出,刘梓并未直接开设赌场,也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的操作。因此,在共同犯罪中,刘梓应当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另外,刘梓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我们强调,刘梓的自首行为表明其对犯罪行为有悔过态度,愿意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表现出较好的悔罪表现。
04法院判决缓刑
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反复辩论与拉锯,南岸区法院考虑到刘梓的悔过态度和实际参与情况,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05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赌博案件,但也突显了刑事辩护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通过细致的案件分析和辩护策略,成功为刘梓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通过明确当事人责任的时间段、分析代理人的次要角色、合理核实提成金额以及发挥自首情节的优势,我们帮助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名字、案情做部分特殊处理)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以来,专攻刑事案件,致力于成为学者型律师,将理论融入实务;更致力于成为坚持派律师,坚持让无罪的人免受冤屈,让轻罪的人免受重刑。在案件办理中,都会依托于团队力量,汇聚集体智慧,从证据、程序中抽丝剥茧,寻找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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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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