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河北省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陈某某洗钱案

  •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
  • 2018-06-20

河北省蠡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蠡检公诉刑诉〔2017〕173号   

 

被告人陈某某,男性,195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24261958********,汉族,群众,高中文化,顺平县**信用社职工,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乡,现住址:顺平县**区**单元**室。因涉嫌贪污罪我院于2017年6月5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于2017年8月15日由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蠡县人民检察院管辖,本案由蠡县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贪污罪,于2017年9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7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0年3月份,马某某在担任顺平县**乡政府党委书记期间,利用主管**项目在**乡征地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将不在征地补偿范围中的沟渠、道路纳入了征地补偿范围,后采用编造虚假征地补偿协议的方法,骗取土地补偿款150万元人民币。

2016年5月,陈某某得知检察机关正在调查顺平县**乡政府关于**项目征地补偿问题后,联系马某某,经过两人商议,达成了由陈某某出具收到土地和地面附着物款的收据,马某某支付其一定数额人民币的意见。陈某某出具了“收到;**乡补偿土地和地面附着物61万元”的虚假收款条,后马某某支付了其保管的套取的20万元人民币土地补偿款给陈某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4.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给马某某出具虚假收款条的方式掩饰马某某骗取土地补偿款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蠡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红   

2017年11月1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