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智豪所的确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有西南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今天要介绍的案件,并不是一个刑法中的常见罪名,且专业性非常强——
重大责任事故罪。
虽然最后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劝告从事建设工程、制造业、化工等行业的人应该始终都要绷着一根弦,绝不能放松警惕。而本案的当事人向浩(化名)就是在一念之间松懈了,让那根弦“砰”地一下断了。
一、案情简介
“撞击压埋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共12人,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这行字触目惊心地摆放在起诉意见书之中。
向浩作为PE板块工程建设室的工作人员,明显违反《建设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拆除钢桁架的布局不合理,受力不均衡,加之吊带捆绑位置及捆绑方式不当,实际承载能力降低;工人操作不同步,加剧了受力不均衡,增加了动载荷,引起吊带断裂,钢桁架整体坍塌.....
二、办案经过
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介入本案。由于介入及时,向浩成功办理了
取保候审。
随后,律师团队将本案提交到智豪所每周的案件集体讨论会上,集中团队智慧、集思广益。在激烈的讨论中,张智勇律师团队逐渐形成了辩护意见的“主线”——由于本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众多,有上层的安全部门领导、项目总负责人、指挥人员等。他们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呢?如果存在多个违规行为,那么导致本次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到底归结于谁呢?
沿着这个思路深挖,我们再次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检索了大量相关裁判案例。有充足的准备后,我们更加坚定认为本案系“多因一果”,而非“一因一果”。虽然向浩在主观上存在过失,但毕竟向浩只是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是生产作业中的一环,对事故的发生起到的作用有限。
三、案件复杂两退三延
本案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侦两次。
四、成功不起诉
经过律师团队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交流,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院认为本案存在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决定对向浩不起诉。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