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能解千愁,也是惹事包。今天这个案子就是因为李元(化名)一个酩酊大醉后惹的祸,导致他离监牢仅仅一步之遥。好在,通过智豪律师团队的不断努力,不仅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也令李元被判处缓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01一醉方休的李元
某天深夜,喝了八瓶啤酒和半斤白酒的李元在商务KTV里误打误撞地推开了谢玉(化名)的包间,在意识恍惚间,他如同脱困的野兽,一进入包间后,就对谢玉搂抱、上下其手,并且放肆对在座的其他人破口大骂、动手动脚。
害怕的谢玉立马拨通了报警电话。当夜,某公安局便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立案侦查。具有迷惑性的是,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原本以为告一段落的李元,就逐渐淡忘了这件事。
02巡视组的发现
时过境迁,某天巡视组在巡查的过程中,突然发现本案在公安处一直没有办结,遂重新督促公安继续立案侦查。公安于是又将这件“时过境迁”的案件重新提上日程。在寻衅滋事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便变更罪名为强制猥亵后移送检察院。
03被判实刑的魔咒步步逼近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李元做认罪认罚时,并未建议缓刑。李元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这次极有可能判处实刑,属于凶多吉少于是慌了神。所以,第一时间走访重庆各家律所,想要委托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为其辩护。在兜兜转转多家律所后,李元认为智豪律师团队对案件的细节以及程序上的问题分析得非常细致、专业。故当天就毅然决然委托了智豪律师团队为自己辩护。李元的希望只有一个,就是争取缓刑!
04时间紧迫
理论上,每个案子都有成功无罪辩护的可能,只是概率大小的区别。所以,对于律师来说,辩护策略至关重要。古人云:“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有些案子里,若直接无罪辩护,法官会认为律师不尊重客观事实,辩护人则难以争取与其充分沟通的机会;若直接以“缓刑辩护”,则压缩了律师辩护空间和司法人员退让的心理空间。
由于我们接受委托的时间比较靠后,当事人不久后就接到检察院通知,被要求去做认罪认罚。事情已到紧急且关键的时刻,马虎不得。我们马上同检察官进行了沟通交流,拿出了我们《关于强制猥亵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的案件检索报告》,辅助交流沟通。承办检察官倒对案件的看法较为客观,交流得还是非常顺畅。他表示,案件经过了检委会讨论,还是会作出起诉的决定,但法院判缓刑,我们也不会提出异议或者抗诉。
05自由的曙光
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是不公开审理的,无旁听人员。整个庭审现场除了审判人员、公诉人、法警、也只有辩护律师了。当我发表辩护观点时: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应当判处缓刑……坐在法官旁边的一位人民陪审员突然与我进行了目光交汇,似乎在考验我的肯定。
我直接选择了直面考验,并回头看一下坐在旁边的当事人,用坚定的眼神告诉他:不要害怕,相信我们!不久收到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为自由呐喊,智豪律师团队做到了!
分享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